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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贩不满屠宰厂垄断谋利加入私宰行列大花韭

文章来源:托管农业网  |  2022-08-04

肉贩不满屠宰厂垄断谋利加入私宰行列 摘要:今年2月中下旬以来,记者接连不断地收到了梅州市丰顺县猪肉零售商的投诉,称“肉联厂现在实行垄断谋利,并聘请社会人员参与,我们小贩日子难过。”连日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丰顺县生猪屠宰管理虽然近些年做了一定工作,但仍然乱象丛生,生猪管理执法人员竟由无编制的

今年2月中下旬以来,记者接连不断地收到了梅州市丰顺县猪肉零售商的投诉,称“肉联厂现在实行垄断谋利,并聘请社会人员参与,我们小贩日子难过。”连日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丰顺县生猪屠宰管理虽然近些年做了一定工作,但仍然乱象丛生,生猪管理执法人员竟由无编制的1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组成。

十家垄断一级批发肉贩不满私宰盛行

丰顺县城有15万人口,10多年前就成立了由私人投资的肉联厂,生猪屠宰曾暴露出许多问题。丰顺县政府将汤坑镇辖区内的生猪屠宰点从2010年11月起收回直接管理,由县生猪屠宰部门——丰顺县商业企业总公司及其下属肉联厂“集中屠宰、集中检疫”。

2013年11月,丰顺县肉联厂开展了新一轮经销商报名,结果钟某军、丘某良、李某生等10人获得了生猪屠宰经销商的资格。随后10名经销商与肉联厂签下了有效期为一年的合同书,一次性交清了一年场租8万元。合同规定:“经营权归肉联厂,10名经销商各自进行生猪购进和猪肉批发,其他非经销商都必须向10户经销商购进猪肉进行零售,如中途因故解除合同,场租费分文不退”。

合同签订后,引发许多零售商集体投诉。在记者采访中,有零售商认为这种经营模式是沿革以往“官商勾结”和“垄断市场”的行为。据了解,目前丰顺县城的猪肉零售商超过200个。一“老肉联”对记者说,实际上县城每天需要生猪在200至250头之间,每天至少有近百头生猪属于私宰。

集中屠宰场租太贵经销商抬高批发价

记者近日到汤坑镇湖下市场、南市场,有正在买肉的顾客说,丰顺的猪肉价格比周边地区乃至粤东多个城市都要贵。

在南市场两个零售商提供的肉联厂调度清单中记者看见,当天从肉联厂批发出来的“总肉”价格为每市斤肉10.3元。零售商徐某东除了从肉联厂进货之外,每天还私宰两三头生猪,“总肉”价格仅为每斤8.6-8.7元。徐某东称这样做是被迫的。

几名零售商对记者说,即使每斤肉加5毛钱税费,集中屠宰后肉价应为每斤9-9.1元左右,他们认为肉联厂10名经销商将批发价抬高到10.3元/斤,与一次性交给肉联厂8万元租场费有关。

零售商们称:他们都支持“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但不知为何县城每天屠宰110多头生猪的“采购权”要统一交给这10名经销商,这分明是垄断。

几名零售商承认,为了抵制垄断多赚钱,他们也参与私宰。据零售商们估计,县城麦田私宰猪的数量,有时还超过肉联厂的“集中屠宰”。

屠宰执法队没编制有人只是兼职执法

记者问:“生猪屠宰执法管理队来管吗?”零售商笑着说:“塞上红包就没事了。”他们还称某某生猪执法管理队人员收受“好处费”、“保护费”。

据了解,“为了落实集中屠宰的政策”。2010年当地就成立了由公安、税务、药监、畜牧、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机构。但是,这个机构形同虚设,事实上相关事务都交由生猪办“管理”。

记者来到生猪办的办公地点——县商业企业总公司了解情况。

商业企业总公司负责人说:“由于没有编制,生猪办就在社会上聘用了10多名闲散人员组成了屠宰执法管理队,并由县商业总公司发出‘聘书’,由当医生的徐某林任队长,佩带生猪管理的执法证展开执法。”

徐某林还透露,执法管理队队员中有人是做生意的,都是利用上午“业余时间”展开查处。记者从丰顺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队的制度中看到,生猪办赋予这支执法管理队“立案、调查、问询、处理”的权力。

商业企业总公司的总经理吴白浆果苋文海承认,实际上执法队员都是散兵游勇,确实存在违法行为。

收猪价超低卖肉价超高每天万元暴利谁赚走了?

养猪户吐槽:养猪亏本,宰猪赚大钱

记者与相关部门到附近几家养猪场采访。汤西镇西城村某养猪场的老板说,现在肉联厂来收猪,因为数量多,每市越南青冈斤仅卖6.3-6.5元,而卖给私宰户,价格会高不少。他们也纳闷,为何从肉联厂出来的肉批发价还高达10.3元/斤,“养猪亏本,宰猪赚大钱”。

一家养猪合作社的吴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肉联厂从养猪户中败酱(场)买到生猪屠宰后,如果按宰后最低的85%总肉计算,肉联厂的屠宰成本仅约8元/斤左右,再加上每斤1元钱的利润,批发出去9-9.3元/斤就已经大有赚头了。现在肉联厂的总肉批发价高达10.3元/斤。如果按日宰百头计,他们通过“限定采购”自由抬价可增加超万元收入。

为何肉联厂要收取每户经销商一年8万元的进场费?商业企业总公司的吴经理说:过去收3000元,后来又提到3万元、5万元,现在因为“负担重”,再加上市场物价高,他认为肉联厂收8万元是合理的。据悉,当地有关部门正在追查这笔费用的去向。

针对丰顺生猪屠宰暴露出来的问题,丰顺县委、县政府表示,保一方安宁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如何在保障“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前提下,让肉联厂能够运作正常,让百姓吃上放心肉,正考验着当地政府。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

昨日,央行[微博]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并且应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拓展抵质押担保物范围,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利率原则上低于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平均水平。

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而在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都提到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争取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新蜡梅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上有新突破。

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

央行《意见》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对于从事林木、果业、茶叶及林下经济等生长周期较长作物种植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具体期限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在贷款利率和期限确定的前提下,可适当延长本息的偿付周期。

单户贷款最高为1000万

而在贷款额度上,原则上,央行要求从事种植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可以为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的70%,其他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可以为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的60%。家庭农场单户贷款原则上最高可达1000万元。

利率低于“同类同档次”

贷款利率方面,对于地方政府出台了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以及通过抵质押或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等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利率原则上应低于本机构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之外不应附加收费,不得搭售理财产品或附加其他变相提高融资成本的条件,切实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部分农业股或将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央行的文件中,产业化龙头企业也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范围内。A股市场上,华英农业(6.27,0.13,2.12%)(养鸭合作社)、金新农(13.94,-0.23,-1.62%)(养猪合作社)、通威股份(9.80,-0.02,-0.20%)(养鱼合作社)、益生股份(7.68,0.02,0.26%)、圣农发展(8.63,-0.14,-1.60%)(养鸡合作社)等都是行业龙头。

2月2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获悉,2013年,四川以生猪生产为主的畜牧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2013年生猪出栏创下近年新高,全年生猪出栏7314.1万头,同比增2.0%,不仅比上年增加143.4万头,比次高点的2010年也增加135.8万头;牛羊出栏增幅高于生猪,全年牛出栏264.7万头,增4.2%;羊出栏1583.6万只,增1.3%;家禽出栏63774.7万只,增2.9%。

四川调查总队2013年对全省85个生猪调出大县监测调查结果显示,全年86个县的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分别占全省总量84.6%和82.8%。肺结核病人的饮食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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